债权转让的条件

来源:北京民商律师网 时间:2020-06-30

       债权转让的条件: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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