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典当纠纷?
来源:北京民商律师网 时间:2020-07-07
什么是典当纠纷?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不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抵押或者质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以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及利息,赎回当物的行为。
典当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典当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典当是一种融资行为,需有偿使用,典当行一般按当金收取综合费及当金利息。至于典当的标的物,原则上只要来源合法、权属清晰、可以依法流通的有价值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都可以典当。
典当纠纷案件,一般应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典当物是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典当为中华法系所独有之制度,故本文仅就与中国相近的国家与地区的相关立法做一简要介绍。日本《当铺营业法》第16条是关于典当证明的规定,该条规定:“典当业者在为典当契约时,必须把典当券或者通账交付质押人。”我国台湾地区当铺业法第14条规定:“当铺业应备当票,记载下列事项:一、质当物之名称、件数及特征。二、质当金额。……”。我国澳门《当铺按押当铺章程》第11条规定:“所有当按押受当贷之时,须将当票一纸交与物主收执……”。这些定义对当票的法律性质均未涉及,但共通之处在于,他们都将当票作为典当的凭证,而未赋予其等于借贷合同的效力。
《典当管理办法》第30条对当票的定义至少包含了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当票即为借贷合同本身,如无额外的特别约定事项,当户与典当行无须订立其他的书面合同;二是当票可以作为典当行已经履行当金交付义务的证明。从商业实践的角度来看,该规定在继承我国典当行业经营传统的基础上,简化了现代典当的交易流程,符合现代商事交易追求效率的价值取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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