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如何承担责任?

来源:北京民商律师网 时间:2020-07-09

      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如何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对两种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要求是有很大差距的,在不同的特殊情况之下,有限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是会有所变化的,即普通合伙人承担了无限连带责任之后,可以向有限合伙人追偿。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1、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到底如何处理呢?即先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然后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合伙人进行追偿。其理论依据在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和表见代理制度。
 


关于我们

张剑锋民商律师网由北京张剑锋律师运营。 张剑锋民商律师代理了许多民商事诉讼案件、仲裁案件、非诉案件。长期致力于为北京及全国各地的广大当事人提供民商事纠纷法律服务,尽力让当事人以更高效、更快捷、更优惠的方式解决身...[详细介绍]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3030446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