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

来源:北京民商律师网 时间:2020-08-27

      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很多人不知道,合伙企业的财产制度与公司的财产制度有所不同。因为合伙人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而出资方式更为灵活。那么,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什么,合伙解散时怎么偿还债务?
 
      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合伙财产还是不同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合伙企业解散时也必须进行清算以偿还合伙债务,那么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
 
      (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二)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
 
      1、清算组织的构成。按《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组织的执行。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是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是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三是清缴所欠税款;四是清理债权、债务;五是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是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合伙债务的偿还顺序。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是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是合伙企业所欠税款;三是合伙企业的债务;四是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四)合伙企业债务的行使期限。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
 
 
 


关于我们

张剑锋民商律师网由北京张剑锋律师运营。 张剑锋民商律师代理了许多民商事诉讼案件、仲裁案件、非诉案件。长期致力于为北京及全国各地的广大当事人提供民商事纠纷法律服务,尽力让当事人以更高效、更快捷、更优惠的方式解决身...[详细介绍]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3030446号-8

请您留言

感谢您的关注,当前客服人员不在线,请填写一下您的信息,我们会尽快和您联系。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