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需要支付给子女抚养费到子女多大年龄为止?

来源:北京民商律师网 时间:2020-08-27

      离婚后需要支付给子女抚养费到子女多大年龄为止?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年龄,就是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的孩子抚养费日期至什么时候截止。这也是许多意欲离婚的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北京金剑离婚律师网北京离婚律师今天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根据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也就是说,与我国民法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一致,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公民自年满十八周岁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此,公民可以依自己的意志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并且有完全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以,该意见把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规定为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是符合法律规定,且符合实际的。
 
      该条第二款又补充说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说,子女虽然没有年满十八周岁,但是凭着自己的能力可以获得养活自己的收入,这时父母一方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了,符合这个标准的另一个条件就是子女必须要年满十六周岁,虽然子女可以凭着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但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情形下,父母一方仍然需要支付抚养费。并且养活自己的标准是子女凭借自己的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如果子女虽然凭借着自己的收入养活自己,但是生活水准明显低于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仍然要支付抚养费。
 
      子女一旦年满十八周岁,父母一方是否就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呢?那要看具体的情形,当今社会一个孩子正常到大学毕业就是二十多岁了,十八周岁正在上高中阶段,根本不可能凭借自己的收入养活自己。因此,如果一刀切的规定父母一方一旦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就不用支付抚养费的话,对这部分孩子的利益就是极大的伤害。因此,该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该条以列举的形式规定了孩子虽年满十八周岁但父母仍应支付抚养费的情形。除了以上谈到的尚在就读中的孩子需要父母继续支付抚养费外,在子女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作为父母理应承担照顾子女的责任,那么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也是其应尽的义务。离婚后需要支付给子女抚养费到子女多大年龄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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