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纠纷如何立案?
来源:北京民商律师网 时间:2020-07-26
涉外离婚纠纷如何立案?
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人才的流动,跨国婚姻的情况越来越多。
一、什么案件才被认定为涉外离婚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人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涉外离婚案件指符合如下情形:
(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三)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除了从国籍上进行判断外,还可以从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系争的标的物、法律事实等角度来分析是否属于涉外离婚纠纷。
二、涉外离婚案件立案注意事项
当事人需要提供如下材料并且需要公证认证: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2、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3、授权委托书;4、境外一方作为原告,则需要将起诉状公证、认证;若是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达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明确意见亦需要公证、认证。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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